欧洲杯正规下单平台文件
信职院【2011】123号
欧洲杯正规下单平台
关于印发《欧洲杯正规下单平台科研成果
认定和资助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各处室、院部,附属医院、附属小学:
经学院研究通过,现将《欧洲杯正规下单平台科研成果认定和资助暂行办法》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欧洲杯正规下单平台科研成果认定和资助暂行办法
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
附件:
欧洲杯正规下单平台
科研成果认定和资助暂行办法
为了规范我院广大教师的科研成果,调动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,激励广大教师多出精品,提升我院教师科研的层次,促进我院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《欧洲杯正规下单平台科研成果认定和资助暂行办法》。
一、成果及项目认定办法
第一条 申报对象
我院在编、在岗的教职工,上述人员的工作岗位以学院人事处认定为准。
第二条 申报范围
1、科研及教学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欧洲杯正规下单平台,第一完成人必须为我院教职工(见第一条);
2、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、学术著作和教材、科研项目、科研成果、文艺创作、专利产权成果等六大类。
第三条 认定办法
1、学术论文
(1)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公开发行的月刊、双月刊、季刊、半年刊等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;
(2)论文必须发表在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业期刊或综合性学术期刊上;
(3)核心期刊论文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印的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最新版为准;
(4)论文字数:社科论文不少于2500字,自然科学论文不少于2000字;
(5)下列论文不予认定:
①虚假刊号、一号多刊、非法拆分出版等期刊上发表的论文;
②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或剽窃他人成果的论文;
③在中国期刊网、中国数字化期刊群、中国记者网、中国扫黄打非网等权威网站上无法查询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;
④在周刊、旬刊、半月刊等出版周期较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;
⑤在出现上、中、下版或上、下版或A、B版等月刊上发表的论文;
⑥除高校学报的自然科学版、社会科学版等外,其它在注明有“高教版”、“学术版”、“理论版”、“欣赏版”等“某某版”月刊上发表的论文;
⑦没有标注“欧洲杯正规下单平台”单位的论文;
⑧在通俗刊物上发表的论文、在增刊、特刊、专刊、专辑、论文集等刊物上发表的论文、网络版论文、在港澳台期刊上发表的社科论文;
⑨字数达不到第三条第一款第4项要求的论文;
⑩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,其它不予资助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。
2、学术著作和教材
(1)具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开出版发行书号,并在中国扫黄打非网上的CIP数据核字号验证中可以查询的学术著作和教材;
(2)我院教师独立撰写的学术著作和担任第一主编的教材;
(3)一个书号只认定一部书籍;
(4)多卷本著作应待最后一卷出齐后,作整体申报;
(5)电子版书籍和纸质书籍同等对待;
(6)下列书籍不予认定:
①盗号、盗版、盗印等非法图书;
②剽窃他人成果的图书;
③不能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图书;
④第一主编不是我院教师的著作和教材;
⑤论文集,习题集、参考书、指导书、实验报告手册等教辅读物;
⑥修订版、再版图书,如第二版、第三版等图书;
⑦在港澳台出版的社科类著作和教材。
3、科研项目
(1)国家级科研项目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;
(2)部级科研项目指国家科技部、国家教育部、国家卫生部等中央及国务院部委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;
(3)省级重大项目是指省科技厅组织评定的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、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项目;
(4)省级科研项目指省科技厅、省社科规划办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;
(5)市厅级重大项目是指省教育厅组织评定的省高校创新人才工程项目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;
(6)市厅级科研项目指教育厅、卫生厅和省社科联立项项目以及市科技计划项目、市社科规划项目;
(7)院级重点科研项目。
4、科研成果
(1)通过学院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的各类成果奖,其级别以有关文件和证书公章为准;
(2)国家级科研奖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、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、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、国家教学成果奖;
(3)省部级科研奖是指国家教育部、科技部独自颁发的科研成果奖、省政府研究奖、省科学技术进步奖、省社科优秀成果奖、省教学成果奖;
(4)省部级专项科研奖是指国家教育部、科技部与其他部门联合颁发的科研成果奖、除国家教育部、科技部以外的中央及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科研奖、中国文联下属的十二个协会颁发的文艺创作奖;
(5)市厅级科研奖是指省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、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、市科技进步奖、市社科优秀成果奖、学院教学成果奖;
(6)市厅级专项科研奖是指省教育厅、省卫生厅、省社科联等部门颁发的优秀成果奖、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、省文联下属的十一个协会颁发的文艺创作奖;
(7)同一成果的重复获奖,按“就高不就低”的原则只认定一次;
(8)未标明等级仅标明“优秀奖”、“优胜奖”、“荣誉奖”、“青年奖”等按三等奖认定;
(9)下列成果不予认定:
①非经学院科研管理部门申报或备案的各类成果奖;
②非政府部门的学会、协会等组织单独评定的成果奖。
5、文艺作品
(1)文学、艺术作品必须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公开发行的月刊、双月刊、季刊、半年刊等期刊上发表的作品或中央电视台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、省电视台播放的作品;
(2)艺术作品必须是我院教职工独立创作、设计的音乐舞蹈、美术书法摄影等原创性艺术作品;
(3)文学作品包括:诗歌、散文、小说、戏剧、报告文学等纯文学作品,不包括通讯报道等新闻作品;
(4)文艺创作作品展出或播出后,又获奖的按照“就高不就低”的原则,只认定一次。
6、专利产权成果
(1)专利是指我院教职工的创造发明并以学院名义申请获批的国家专利,包括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等;
(2)产权成果包括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商标权等成果;
(3)凡以个人名义获批的产权成果不予认定。
第四条 工作程序
科研成果申报及认定工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领导、科研处具体实施。程序如下:
1、个人申报:申报人向所在部门填报《欧洲杯正规下单平台教师科研成果登记表》(参见附件),同时提交相应成果原件及其复印件。
2、所在部门初审并汇总:申报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审,分项汇总报表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、加盖部门公章,报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。
3、院学术委员会复审:首先由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对各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查验,查验结果报院学术委员会复审、汇总,上报学院党委。
4、学院党委研究审批:学院党委研究批准并给予资助。
二、成果及项目经费资助标准
(一)论文
类别
| 级别
| 内 容
| 金额
|
论文收录
转载
| A级
| 被SCI收录的论文;
被《新华文摘》全文转载的论文
| 2000元
|
B级
| 被EI、ISTP收录的论文
| 1500元
|
C级
| 被《人大复印资料》、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、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摘》全文转载的论文
| 1000元
|
D级
| 被《新华文摘》录题的论文;被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、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摘》摘录题目及摘要、关键词的论文
| 500元
|
学术论文发表
| A级
| 经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发表在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中的期刊论文
| 2000元
|
B级
| 1、经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在CN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;
2、经学术委员会认定的部分发表在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中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
| 300元
|
(二)专著和教材
类 别
| 金额
|
专著
| 经我院学术委员会评审,被认定为A级的著作(30万字以上)
| 4000元
|
经我院学术委员会评审,被认定为B级的著作(20万字以上)
| 3000元
|
教材
| 经我院学术委员会评审,第一主编为我院教师的教材
| 2000元
|
(三)科研项目
类 别
| 金额
|
国家级科研项目
| 主持立项
| 10000元
|
主持结题
| 10000元
|
省、部级科研项目
(含省级重大科研项目)
| 主持立项
| 5000元
|
主持结题
| 5000元
|
市厅级重大科研项目
| 主持结题
| 2000元
|
市厅级科研项目
| 主持结题
| 1000元
|
院级重点科研项目
| 主持结题
| 500元
|
经费项目资助
| 对于市厅级以上纵向科研经费项目,按照进校经费的20%进行资助。对于横向项目不再进行资助。
|
(四)科研成果
类 别
| 金额
|
国家级科研成果奖
| 特等奖
| 50000元
|
一等奖
| 30000元
|
二等奖
| 20000元
|
三等奖
| 10000元
|
省、部级科研成果奖
| 特等奖
| 20000元
|
一等奖
| 10000元
|
二等奖
| 6000元
|
三等奖
| 3000元
|
省、部级专项科研奖
| 特等奖
| 6000元
|
一等奖
| 3000元
|
二等奖
| 2000元
|
三等奖
| 1000元
|
市厅级科研成果奖
| 特等奖
| 2000元
|
一等奖
| 1000元
|
二等奖
| 500元
|
三等奖
| 300元
|
市厅级专项科研成果奖
| 特等奖
| 500元
|
一等奖
| 300元
|
二等奖
| 200元
|
三等奖
| 100元
|
(五)文艺创作
类 别
| 金额
|
文
学
作
品
| 发表在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中核心期刊上的文学作品;
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的文学作品
| 1000元
|
发表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公开发行的月刊、双月刊、季刊、半年刊等一般期刊上发表的1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;
在省电视台和省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的文学作品
| 500元
|
发表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公开发行的月刊、双月刊、季刊、半年刊等一般期刊上发表的1万字以下的文学作品
| 200元
|
艺
术
作
品
| 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的艺术作品;
在国家部委主办的作品展览会展出和文艺汇演演出的艺术作品;
发表在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中核心期刊上的艺术作品
| 1000元
|
在省电视台和省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的艺术作品;
在省厅主办的作品展览会展出和文艺汇演演出的艺术作品
| 500元
|
发表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公开发行的月刊、双月刊、季刊、半年刊等一般期刊上发表的单项美术书法摄影作品,音乐舞蹈作品
| 200元
|
(六)产权成果
类 别
| 金额
|
专利成果
| 2000元
|
软件著作权、商标权成果等
| 1000元
|